最新公告

Latest Announcement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最新公告
A-
A+

关于开展春季 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03-28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水平,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春季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道路、桥梁、给排水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管理方面
    1、在建工程依法履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程序、依法承发包工程情况;
    3、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与总包和分包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到场履职情况;
    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工程款按约定拨付情况;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支付情况;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情况;
    5、合同管理情况:检查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及建筑工人之间是否订立书面合同,履行合同的情况;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是否有阴阳合同存在;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情况;
    6、检查现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监理企业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或办理开工手续备案人员一致,变更的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变更手续。
    (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工程各方参建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同时严查企业带班制度落实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不到岗的,不准予复工、开工;
    2、工程开工、复工前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岗前教育培训情况;
    3、工程开工、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和起重机械拆装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和执行情况,临建设施、施工用电、高处作业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方案执行、安全防护落实情况;
    5、钢结构分包单位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钢结构生命线、平网防护及固定爬梯的设置;
    6、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情况、农民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演练情况以及防火措施制定与消防设施配置情况;
    7、建筑用工流动人员管理及食堂卫生、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8、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是应急预案的制订、应急资源保障及应急演练情况;
    9、现场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情况;
    10、《开发区建成区项目施工防止扰民十项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防扰民公示牌设置、建筑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评估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质量管理方面
    1、各参建主体质量行为方面:重点检查参建各方主体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工程执行“两书一牌”制度、质量责任信息档案、施工现场公示(承诺书)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施工图纸是否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重大设计变更是否经原图纸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2、工程实体质量方面:抽检、抽查施工作业面及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对在建工程主要构件混凝土强度、现浇混凝土板厚、钢筋保护层、所用的主要受力钢筋、商品混凝土质量、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同条件试块留置、预拌砂浆应用情况、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钢结构的重点连接部位进行实体抽查;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进行随机抽检。市政道路、雨污水工程,重点检查路面铺装、桥梁基础与主体、雨污水管道及检查井的施工质量;抽测道路面层厚度、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执行情况。
    3、建设项目施工资料记录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试验报告、施工、监理日志、监理联系单、质量验收记录等。
    三、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3月29日——3月31日,工程各参建主体按照“春季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表格”要求,全面排查企业市场行为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落实,“春季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yklhh.com
    第二阶段:督查阶段。4月1日——4月28日,住建局将组织人员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建筑市场行为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综合执法检查结束后,住建局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以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的,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检查结果按开发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进行扣分,纳入年终的企业诚信考核。
    四、有关要求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开工、复工前综合检查工作,对质量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注重实效,不走过场,重点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治工作,绝不存侥幸心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做好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减少工资投诉和纠纷事件的发生。同时对查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质量安全隐患,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跟踪整改到位,把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务求此次检查取得实效。我局将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把日常检查与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检查机制,确保全区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发展。
 
 附件:春季综合执法检查相关文件.rar
 
                          烟台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2016年3月24日